⒈ 把女孩子的腳用長布條緊緊纏住,使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這是舊時(shí)的陋俗。
英foot-binding;
⒈ 舊時(shí)摧殘婦女身心健康的陋習(xí)。女子以布帛緊束雙足,使足骨變形,腳形尖小成弓狀,以此為美。相傳 南唐 李后主 令宮嬪 窅娘 以帛繞腳,令纖小作新月狀,由是人皆效之。一說始于 南朝 齊 東昏侯 時(shí)。 太平天囯 曾禁止纏足。辛亥革命后,纏足陋習(xí)始逐漸廢絕。參閱 宋 張邦基 《墨莊漫錄》、 明 陶宗儀 《輟耕錄·纏足》等。
引明 胡應(yīng)麟 《少室山房筆叢·丹鉛新錄八·雙行纏》:“自《墨莊漫録》以纏足始 五代,諸小説所見皆同,余舊頗疑之。”
嚴(yán)復(fù) 《原強(qiáng)》:“至于纏足,本非天下女子之所樂為也,拘于習(xí)俗,而無敢畔其范圍而已。”
夏衍 《<教子篇>補(bǔ)》:“她今年六歲,在過去,也正是哭哭啼啼地被逼著纏足的年紀(jì)了。”
⒈ 舊時(shí)婦女用布帛緊裹雙足,使之纖小,以為美觀。纏足之風(fēng),始于五代,至宋朝大盛,遍及全國。也作「纏腳」。
引《通俗常言疏證·婦女·纏足》引《墨莊漫錄》:「婦人之纏足,傳記皆無所出。惟齊東昏侯,有鑿金為蓮花,令潘妃行其上一事,而不言其足若何。惟唐鎬詠李后主宮嬪窅娘詩云:『蓮中花更好,雪里月常新。』以此知扎腳自五代始也。」
近扎腳
1、近一千年的中國,年輕的姑娘為了和達(dá)官貴人一續(xù)姻緣,被迫纏足,因?yàn)樗齻冏匀簧L的“大腳”被看作是未開化、鄉(xiāng)村氣。
2、宋代纏足之風(fēng)盛行,為了不使雙足放弛,女子在睡覺時(shí)還穿著“睡鞋”,式樣與弓鞋相同,只是底軟,并繡著精致花樣,這些鞋多由鞋主人親手縫制。
3、纏足是封建時(shí)代婦女最痛苦的事,還要纏得像三寸金蓮那樣,更是苦不堪言了。
4、宋恕還主張禁纏足、禁娼業(yè)及婚姻平等自主。
5、因?yàn)楹竺嬗袑iT一章敘述“纏足”,因此這里省略不提。
6、明清兩代,裹腳之風(fēng)尤為盛行,漢族女子們以穿弓鞋為多,而滿族婦女則不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