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主張以實際功效或利益為行為準則的倫理觀點。
⒈ 通常指資產階級的一種倫理學說。主要代表是十九世紀 英國 的 邊沁 和 穆勒。他們把資產階級的個人利益、利己主義看作是人類行為的普遍的道德準則。在階級社會中,不同的階級有不同的功利主義。馬克思主義者主張以最廣大人民群眾的目前利益和將來利益的統一為出發點的無產階級功利主義。
⒈ 泛指一切以行為的結果來衡量是非的學說。如我國古代申不害、韓非等的思想,或西方古希臘的哲人派等。
⒉ 英國學者邊沁所提倡的概念。認為行為的是非,取決于能否具有增加快樂或減少痛苦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