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官吏無功而受俸祿。
引金 王若虛 《門山縣吏隱堂記》:“吏隱之説,始于誰乎? 首陽 為拙, 柱下 為工,小山林而大朝市,好奇之士往往舉為美談,而尸位茍祿者遂因以藉口。”明 宋濂 《遁耕軒記》:“受民之傭而無功以報之,則為茍祿。”清 朱琦 《感事》詩:“忠義乃在民,茍祿亦可恥。”
⒈ 不當得的俸祿。
引《佩文韻府·卷九〇上·屋韻引馬袓常詩》:「茍祿亦可羞,吾將反蓬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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