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共掌政事。
引《續資治通鑒·南宋理宗端平二年》:“了翁 在朝凡六月,前后二十餘疏,皆當世急務。帝將引以共政,而忌者相與合謀排擯之,且言 了翁 知兵體國,乃命出視師。”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二編第二章第四節:“和 商 王一同掌握國家大權的還有其他一些大族的族長…… 商 王 盤庚 曾經對當時的貴族統治階級講話,指出他們的祖先和 商 的先王有‘胥及逸勤’的‘共政’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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