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公主、郡主、縣主的稱呼。
引唐 李匡乂 《資暇集》卷下:“公、郡、縣主,宮禁呼為宅家子……又為阿宅家子。阿,助詞也;急語乃以宅家子為茶子,既而亦云阿茶了,或削其子,遂曰阿家。以宅家子為茶子,既而亦云阿茶子,削其子字,遂曰阿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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