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得失:得到與失去。得到的和失去的各一半。即得失相當,不相上下。
⒈ 利弊各占一半。
引《三國志·卷六〇·吳書·全琮傳》:「夫乘危徼幸,舉不百全者,非國家大體也。今分兵捕民,得失相半,豈可謂全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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