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極端秘密,不能讓第三者知道。
引《兒女英雄傳》第四回:“這話可法不傳六耳。”《花城》1981年第4期:“佛門有句話,法不傳六耳。大師父總該知道。”
⒈ 六耳,六只耳朵,指三個人。法不傳六耳指道法不可以說給第三個人聽。比喻事情極端秘密,不能給第三者知道。
引《兒女英雄傳·第四回》:「白臉兒狼說:『這話可法不傳六耳,也不是我壞良心,來兜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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