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四方之名。指辨識方向。
引《禮記·內則》:“六年,教之數與方名。”鄭玄 注:“方名,東西。”《隋書·經籍志一》:“古者童子示而不誑,六年教之數與方名。十歲入小學,學書計。”
⒈ 東西南北四方的名稱。
引《禮記·內則》:「六年,教之數與方名。」
?含義網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anvalley.cn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