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倡排”。
⒈ 亦作“倡排”。奏樂和演歌舞雜戲的藝人。一本作“倡俳”。
引《漢書·廣川王去傳》:“后 去 數(shù)置酒,令倡俳臝(裸)戲坐中,以為樂。”顏師古 注:“倡,樂人也;俳,雜戲者也。”漢 王符 《潛夫論·浮侈》:“或作泥車、瓦狗、馬騎、倡排,諸戲弄小兒之具以巧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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