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朝散大夫的省稱。隋時設置的散官名。唐宋時文階官之制,從五品下稱朝散大夫。元朝時升至從四品下,明時廢除。
⒈ 朝散大夫的省稱。 隋 時設置的散官名。 唐 宋 時文階官之制,從五品下稱朝散大夫。 元 朝時升至從四品下, 明 時廢除。參閱《通典·職官三四》。
引唐 白居易 《聞行簡恩賜章服喜成長句寄之》:“吾年五十加朝散,爾亦今年賜服章。”明 湯顯祖 《牡丹亭·言懷》:“父親朝散之職,母親縣君之封。”《續資治通鑒·宋太祖端拱元年》:“近制,宰相子起家即授水部員外郎,加朝散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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