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文官上朝,簪筆于冠側(cè),以備書錄奏事之用。
引《隋書·禮儀志七》:“文官七品已上毦白筆,八品已下及武官,皆不毦筆。”宋 葉廷珪 《海錄碎事·臣職》:“舊時御史簪白筆,側(cè)陛而坐,以奏不法,今者直備位,但毦筆耳?!?/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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