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受天子命能自置官吏以治家邑。
⒉ 后世指授以官職。
引《周禮·春官·大宗伯》:“六命賜官。”鄭玄 注:“此王六命之卿。賜官者,使得自置其臣,治家邑如諸侯。”
引《宋史·禮志二四》:“若賜官,即贊謝再拜,并歸次易其所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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