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簡稱“北約”。由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意大利、葡萄牙、丹麥、挪威、冰島等國于1949年4月在華盛頓簽署的政治軍事同盟條約。同年8月生效,北大西洋公約組織隨之成立,總部設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后希臘、土耳其、聯邦德國、西班牙相繼加入。公約規定:當某締約國在防衛范圍內受到武裝攻擊,其他締約國應按照“集體自衛”的原則,提供包括使用武力在內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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