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法律名詞。指刑法各本條所規定的刑罰。如某犯依法應判處六年有期徒刑,因某種特殊原因,根據刑法另一條規定,得以減輕,而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原應判之六年徒刑即為本刑。
?含義網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anvalley.cn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