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猶不勝枚舉。
引梁啟超 《噶蘇士傳》第四節:“凡一切開民智增公益之事,無不盡力,設民會以通聲氣,立高等學校以養人材……凡茲文明事業,不遑枚舉。”
⒈ 數目繁多,不能一一列舉。
例如:「一個意念,符號可以多至不遑枚舉。」
?含義網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anvalley.cn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