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國家機關,有審查批準逮捕、決定起訴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訴的職能。
英procuratorate;
⒈ 指審查批準逮捕、審查決定起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的國家機關。在我國,人民檢察院有時亦簡稱檢察院。
引柳青 《狠透鐵》十一:“在縣檢察院派來人的第二天,縣公安局逮捕破壞合作化的不法富農、主謀盜竊犯 王以信。”
⒈ 大陸地區指審查批準逮捕、決定起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的公家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