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積玩”。
⒉ 積久玩忽。
⒈ 亦作“積翫”。積久玩忽。
引清 侯方域 《豫省試策五》:“天下惟積玩之后,循之難為功;亦惟積玩之后,反振之易為力。”清 劉大櫆 《送孫黟縣改官鳳陽序》:“每歲終而稅糧埽籍無纖留,承積玩之餘,而釐正有條,靡不盡善。”清 薛福成 《請豁除舊禁招徠華民疏》:“如是,則不事紛更,不滋煩擾,可以收將渙之人心,可以振積玩之大局。”清 曾國藩 《復賀耦庚中丞書》:“今日而言學術,則莫若取篤實踐履之士,物窮則變,救浮華者莫如質,積翫之后,振之以猛,意在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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