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減罪寬恕。
引《后漢書(shū)·黨錮傳·李膺》:“自春迄冬,不蒙降恕,遐邇觀聽(tīng),為之嘆息。”《北史·游肇傳》:“為廷尉時(shí), 宣武 嘗敕 肇 有所降恕,執(zhí)而不從,曰:‘陛下自能恕之,豈可令臣曲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