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以金箔作表文。
引清 魏源 《圣武記》卷五:“廓爾喀 本 巴勒布國,舊分 葉楞部、布顏部、庫木部,於 雍正 九年,各奏金葉表文,貢方物。”《清史稿·高宗紀六》:“六月丙申, 富綱 奏 緬甸 孟隕 差頭目 葉渺瑞洞 等齎金葉表文進貢,諭護送迅來行在。”亦省作“金葉表”。 《清史稿·禮志十》:“道光 九年,回疆敉定,上太后徽號。 緬甸國王 遣使進金葉表,創舉也。”
?含義網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anvalley.cn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