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官府出價雇用人力。
⒈ 同“和雇”。
引《續資治通鑒·宋孝宗淳熙九年》:“﹝三月﹞甲申, 金 主諭戶部:‘今歲行幸 山后 所須,并不得取之民間;即所用人夫,并以官錢和僱。’”古代官府出價雇用人力。 唐 魏徵 《十漸疏》:“雜匠之徒,下日悉留和雇;正兵之輩,上番多別驅使。”宋 蘇轍 《論雇河夫不便札子》:“兼訪聞 河 上人夫亦自難得,名為和雇,實多抑配。”《元史·世祖紀十三》:“近制,和雇、和買不及軍家,今一切與民同。”
?含義網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anvalley.cn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