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遺留小馬。謂為官廉潔,不謀私利。
引《文選·任昉<王文憲集>序》:“掛服捐駒,前良取則。”李善 注引 晉 王隱 《晉書》:“王遜,字 劭伯,為 上洛 太守。 遜 在郡,有私馬生駒,私牛生犢,悉留以付郡,云:‘是為郡所產,以還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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