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互相指責、揭發。
引明 沉德符 《野獲編·科場二·科道爭為主考》:“至癸巳冬,而紛紛互訐愈不休。”《清史稿·穆宗紀一》:“以侍郎 薛煥 、通政使 王拯 互訐,均予降調,并申誡臣工。”魯迅 《華蓋集續編·不是信》:“這不是明明白白的么,報社收津貼,連同業中也互訐過,但大家都自稱為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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