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抗日戰爭時期,新四軍在江蘇泰興以東黃橋地區粉碎國民黨頑固派軍隊進攻的自衛反擊戰。1940年10月初,國民黨江蘇省主席兼魯蘇戰區副總司令韓德勤率一萬五千余人進犯黃橋地區的新四軍。新四軍堅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和“有理、有利、有節”的自衛原則,予以堅決還擊,取得了共殲敵一萬一千余人的勝利,鞏固蘇北抗日根據地。黃橋戰役打開了華中抗戰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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